《表3 京津冀城市群内部城市规模体系表(2016年)》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6》整理。注:(1)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
国内外成熟城市群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城市群需要具有完善的城市规模体系,由少数超大、特大或大城市作为核心城市与多数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相互串联而成,各规模等级城市间保持金字塔结构比例关系,中间不发生断层,高等级城市的功能可以通过城市网络顺畅扩散到整个城市体系,从而产生较高的城市群整体功能效应。而目前京津冀城市群单中心“哑铃”型结构明显。一方面,北京、天津是城市群的核心,集聚了整个城市群33.1%的人口和56.4%的地区生产总值,但无论是经济体量、指挥控制还是功能结构,距离世界级城市群核心城市的定位仍有差距。另一方面,城市群内存在等级断层,存在超大城市过大、小城市数量过多,中间等级城市数量过少、发展不足等问题。不同等级规模城市数量比为1∶1∶5∶5∶1303,人口数量分别占26.31%、13.16%、14.55%、4.59%、41.39%(表3),不仅限制了核心城市对大中小城市的辐射带动,也不利于城市之间产业和创新的传导,影响了跨区域产业链体系的构建。
图表编号 | XD005388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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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0 |
作者 | 刘作丽、聂艺菲、张悦、潘峰华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潘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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