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有效性评价指标比较 (±s)》
注:与本组基线比较,*P<0.05,**P<0.01;与对照组同期比较,△△P<0.01。
见表2。两组基线疼痛VAS评分、主要临床症状评分、中医证候总计分、腰椎L2-L4骨密度值、股骨颈骨密度值、PⅠNP值及β-CTX值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图表编号 | XD00534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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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1.01 |
作者 | 卞庆来、邹小娟、沈霖 |
绘制单位 | 湖北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西医结合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