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实质性要素自评估汇总》
说明书由19项应有信息、18项宜有信息和若干可有信息组成。在应有条目评估情况中,应有符合合计1 505项,平均每个机构为16.18项;应有不符合合计262项,平均每个机构为2.82项;在宜有条目评估情况中,宜有符合合计731项,平均每个机构为7.86项;宜有不符合合计943项,平均每个机构为10.14项。见表2所列。
图表编号 | XD005234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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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0 |
作者 | 陈政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