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1 2004年与2015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范畴对比》
对比2004年与2015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范畴发现,台湾当局更加细化音乐与表演艺术、设计两个产业。尤其是2009年以后面对新一波的产业革命与全球竞争,各地投注更多资源,以扩大规模,提升新兴产业产值,并辅导及吸引民间投资。因此,台湾提出“旗舰计划”,从文化创意产业的范畴中,选择具有产值潜力、产业关联效益大的产业,包括电视、电影、流行音乐、数字内容、设计及工艺等六大产业,在既有基础上再作强化及提升,带动其他未臻成熟的产业发展。
图表编号 | XD005086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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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31 |
作者 | 袁勇麟、涂怡弘 |
绘制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区域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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