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本文再生水项目效益体系与范育鹏生态环境效益体系对比》

《表2 本文再生水项目效益体系与范育鹏生态环境效益体系对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再生水项目国民经济评价体系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范育鹏等基于外部性理论构建了北京市再生水回用生态环境效益指标体系,其将再生水生态环境效益划分为再生水资源效益、污水减排效益、环境改善效益、人体健康效益等4项再生水系统生态服务功能,并采用机会成本法对其构建的再生水生态环境效益指标体系进行了测算。将本文构建的再生水项目效益评价指标体系(体系1)与范育鹏等构建的再生水回用生态环境效益指标体系(体系2)进行对比,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1)体系1中包含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与体系2构建的生态环境效益基本具有相同的涵义,均指再生水使用过程中某项功能所带来的效益值,但体系2中未包含再生水回用带来的景观与文化、水资源安全等社会效益。(2)体系2中的提供水资源效益和提供肥料效益与体系1中的用户成本节约效益和肥料生产效益对应,但体系2未包括再生水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交易获得的的直接经济效益。(3)体系1中所包含环境效益(减排成本节约效益、改善水环境质量效益)与体系2所包含的生态环境效益(再生水的资源效益、再生水回用环境效益、再生水对地下水的效益)包含的内容基本相同,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