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采样点水质综合评价结果》
计算可得水质污染综合得分F并进行排序(表7)。由表7可知,研究区内采样点6得分最低、水质相对较好;采样点5得分最高、水质最差。
图表编号 | XD005082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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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01 |
作者 | 刘国、刘晏辉、何天煜、曾燚、黄琴琴 |
绘制单位 | 成都理工大学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水土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重点实验室(筹)、成都理工大学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水土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重点实验室(筹)、成都理工大学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水土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重点实验室(筹)、成都理工大学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水土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重点实验室(筹)、成都理工大学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水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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