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园区企业获得“3号文”和“6号文”奖励情况 (2015-2017年)》
资料来源:地方财政局
从产出数量来看,2015-2017年,园区中的企业获得“3号文”和“6号文”奖励147次,总金额2282.93万元,占总奖励金额(7227.3万元)的31.59%,如表4所示。三年间园区企业获得“3号文”和“6号文”奖励的总金额和比重均呈下降趋势,获得奖励的金额从2015年的1248万元下降到2017年的515.63万元,园区奖励金额占总奖励金额的比重从2015年的45.58%下降到2017年的19.55%。总体而言,园区企业获得“3号文”和“6号文”奖励的情况不理想,且呈逐年下滑趋势,但获得“3号文”奖励的情形要优于“6号文”,“3号文”得分为3分,“6号文”得分为2分。
图表编号 | XD0050347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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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5 |
作者 | 李承宏 |
绘制单位 | 山东省潍坊市财政监督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