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无形资产核算模式全周期年度资金投入及损益情况表》
说明:公司享受所得税三免二减半优惠政策,运营期第1至3年免征所得税,第4至5年按12.5%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本项目政府对通行费收入不保底,由社会投资人向社会公众收取通行费,并承担全部通行费不足风险,特许权对价应确认为无形资产。项目年度资金投入及损益情况如表2。
图表编号 | XD005030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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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0 |
作者 | 李育红 |
绘制单位 | 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