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抗震措施鉴定结果》
注:hb为梁截面高度,d为纵向钢筋直径,Ac边缘构件的截面面积。
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相关规定及上述4.1节抗震鉴定条件,该建筑结构抗震措施鉴定如表3所示。鉴定结果如下:1) 少部分构件存在局部露筋锈蚀现象,建议进行修复处理;2) 部分抗震措施不满足规范要求,须进行抗震加固处理。
图表编号 | XD005025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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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5 |
作者 | 邹勇、张京街、曹淑上、杨若愚 |
绘制单位 |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