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年度刺激案例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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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内容生产平台版权保护措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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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案例发生时间段为2015年1月—2018年9月。

四家内容生产平台在2015年以来所经历的组织间刺激与国家刺激的重要案例数量(见表1)在总体上处于上升态势。以微信平台为例,尽管2015年全年都进行了“原创”标识维权系统的完善,并在其后的2016年取得了一定的维权进展,刺激案例数量由8起降低到5起,但由于国家对网络版权的管理日益重视,如剑网行动在2016年加强对App上传者和应用程序商店的版权执法监管,强化应用程序商店对提供文学、影视、音乐、新闻等作品的App上传者的版权监管责任[2],因此将网吧、贴吧、微博、微信列为专项行动的重点监管对象。在2016年至2018年9月,其经历的刺激案例的数量一直处于上升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