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恢复效果比较》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治疗组患者有效22例,无效2例,有效率为91.7%;对照组患者有效14例,无效10例,有效率为58.3%;治疗组患者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4891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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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8 |
作者 | 杨耿华、钟克宣、廖志强、何伟平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医院骨科、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医院骨科、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医院骨科、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医院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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