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重点产业政策新能源技术创新效应整体检验》
注:Y与N分别代表模型中是否包含相应变量;括号中报告了t值;***、**、*分别表示1%、5%、10%的显著水平。
综上,本文进一步拓展了余明桂等[36]的产业政策有效性结论,发现重点产业政策能够显著促进新能源技术创新。
图表编号 | XD004879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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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5 |
作者 | 徐乐、赵领娣 |
绘制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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