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照护6个月后两组失智症老人日常生活能力比较 (例)》
照护6个月后,研究组失智症老人日常生活能力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不同阶段失智症老人日常生活能力比较,轻、中度认知障碍老人的日常生活能力均为研究组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重度认知障碍老人的日常生活能力,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4827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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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0 |
作者 | 陈亚萍、孔娴波、赵薇 |
绘制单位 | 宁波市精神病院老年科、宁波市精神病院老年科、宁波市精神病院心理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