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确权、土地经营权抵押试点与耕地质量保护》
注:(1)*、**、***分别表示在10%、5%、1%水平上显著。(2)控制变量包括了地块特征、户主特征、农户特征、地区差异、补贴政策、信息政策、禁烧政策等所有变量。
为了检验“抵押品效应”,我们纳入了“抵押”这个变量,以反映农户是否获取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考虑到该贷款也同样具有内生性,因此,我们选取试点县作为农户是否获取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工具变量。其中,试点县包括了沛县、安义、汉寿。研究发现(见表4),抵押与确权的交互项的估计参数在转入地与承包地的有机肥行为模型中都显著为正。因此抵押品效应是存在的,它有利于农户更多的施用有机肥(无论是承包地还是转入地)。这与现有研究结论不同,例如,林文声、秦明、王志刚[7]认为,地权抵押增加信贷可得性的影响作用对农业投资而言,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作用。
图表编号 | XD004749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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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周力、王镱如 |
绘制单位 |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大学商学院、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