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陇南市水电行业全部退出损失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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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高环境风险行业生态补偿对象及补偿标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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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四条规定,水能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必须服从水资源规划,实行有偿开发使用。政府通过许可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并收取水资源费的形式代表全社会获得这份收入。水资源的产权归属国家,政府应该收取全部资源租金的费用,但是我国只收取了水资源费,其余的资源租金利益让渡给了企业。另外,水电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还需要向政府交纳生产税。通过样本调查陇南市水电企业剩余平均寿命为47 a,计算2015年陇南市水电企业的水资源费和生产税未来47 a内的净现值,其值为整个行业退出后政府的全部损失,其中资源税损失5.76亿元;生产税损失为20.63亿元(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