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辽宁省耕地地力等级情况》
全省耕地按地力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五等。由表1可见,评价为一至二等的耕地面积为2 440.9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32.4%。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总体上不存在障碍因素,在农业生产上属于高产田,应按照用养结合方式开展农业生产,确保耕地地力稳中有升。评价为三等的耕地面积为2 553.7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33.9%。这部分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基本适宜,障碍因素不明显,在农业生产上属于中产田,粮食增产潜力大。评价为四至五等的耕地面积为2 539.4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33.7%。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相对较差,生产障碍因素突出,短时间内较难得到根本改善,在农业生产上属于低产田,应持续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和耕地内在质量建设。
图表编号 | XD004741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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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5 |
作者 | 宋丹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土壤肥料总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