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于欢案的“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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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社会视角下司法公信力的重构——以舆情公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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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于欢案发展经过的梳理(见表1 (4)) ,公检法等国家司法机关之所以在3月26日密集发声“集体刷屏”,最大的转折点出现在3月25日政法系统微信公众号“长安剑”以及3月26日《人民日报》发出的积极回应。因此,该事件实际上是官方主流媒体发声后,形成从最高检、最高法,到山东省的公检法系统等相关各级司法机关全部迅速跟进的积极态度,并且大致回应了社会的道德需求,因而得到了社会舆论的积极评价。《南方周末》刊发评论员文章,提出于欢案现象级传播的背后,是政法部门现象级的回应;政法部门现象级回应的背后,是中国法治建设现象级的推进。[28]之后,官方媒体继续发掘事件背后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法言平”对绝大多数评论者尊重法律尊重程序的理性态度点赞,进而提出“要实现公正司法,负责任的媒体评论是不能缺位的”。[35]“长安剑”则就官方对舆论的回应表达了三个“没有想到”:没有想到司法机关的胸怀;没有想到官方媒体也是同盟军;没有想到官方回应如此有效率。[36]人民网舆情监测中心秘书长祝华新甚至提出:“3月26日,公检法密集发声。这一天,可能作为我国司法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阳光司法日’,而收藏在众多网民心中。”[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