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Barthel指数评分比较例 (%)》
注:治疗前两组比较,Z=0.157,P=0.875;治疗后3个月两组比较,Z=2.516,P=0.012;治疗后6个月两组比较,Z=2.317,P=0.021;治疗后12个月两组比较,Z=2.895,P=0.004。
治疗前两组患者的Barthel指数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3、6、12个月观察组患者的Barthel指数评分均显著好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45523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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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5 |
作者 | 袁丹、李健飞、陈日坚 |
绘制单位 | 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