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孕妇一般资料对比(±s)》
收集2018年1-10月在本院诊治的子痫前期孕妇88例,纳入标准:单胎妊娠;孕周≥32周;符合子痫前期的诊断标准;患者知情同意;年龄20~45岁。排除标准:多胎妊娠;既往有子痫前期患病史患者;对本研究所用药物过敏者;患有精神疾病、心血管疾病等基础性疾病者。孕妇分为研究组48例与对照组40例,两组孕妇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433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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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4 |
作者 | 郑祥武、杨龙 |
绘制单位 | 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人民医院检验科、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人民医院检验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