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孕妇一般资料比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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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痫并发HELLP综合征20例患者的临床特点及母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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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与未并发HELLP组比较,aP>0.05,bP<0.05;1 mm Hg=0.133 k Pa

选择2012年3月~2018年12月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妇产科收治的70例子痫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子痫有无并发HELLP综合征分为并发HELLP组(20例)和未并发HELLP组(50例)。诊断标准:子痫及HELLP综合征诊断标准均参考《妇产科学》(第9版)[1]。并发HELLP组患者子痫后收缩压高于未并发HELLP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年龄、发病孕周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