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数字人文领域数字档案建设项目的活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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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与数字人文:档案观的脱节与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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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来看,数字人文学者更倾向于选择“数字档案”,而不是“数字藏品”或“主题数字研究汇集”等其他概念来描述其数字汇集。他们坚信其对“档案”概念的使用是正确的,并且他们所做的就是档案工作[11]。这些数字人文项目通常是有选择地将某些分布在不同保存地方或汇集中的数字化材料或原生性数字材料进行聚类和整合,利用这些数字资源开发新的研究技术和工具,然后将这个资源和技术提供给研究者或大众进行研究和使用。在这个过程中,必然涉及到对信息材料的选择。有档案学者曾对数字人文学者展开过调查,询问他们为什么将自己所创建的数字汇集称之为“档案”,得到的大多数回答是,这些材料是经过挑选的。可见,在数字人文领域,档案似乎已经完成了其自身的概念界定,即档案就是经过有意挑选的一组材料,提供给研究者或大众利用[12]。数字人文学者肯尼斯(Kenneth)就对此宣称:“在数字时代,档案已经渐渐指的就是带有特定目的的数字资源集合。众所周知,概念会随着时代而不断变化,档案在数字背景下越来越多地被理解为经过选择,然后进行归档的东西。”[13]很显然,档案概念在数字人文领域已经完成了自身的重新定义,它不是指过去的客观记录,而是指一组有选择的材料集合。不管这些材料的“聚合”是作为过去发生事实的副产品而客观汇集,还是出于现实研究或其他目的而进行有意收集。进一步分析各种各样名为“数字档案”的数字人文项目,发现数字人文领域所谓的“数字档案”项目主要聚焦于五方面(见表1):(1)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有选择的数字资源收集,包括数字化;(2)对数字材料进行组织,包括聚类和整合等;(3)对数字材料进行管护,包括资源管理和长期保存等;(4)提供给研究者或大众进行研究和使用(开放);(5)提供数字分析技术和工具。其中,前4项都与档案理论和方法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