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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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地区人口—经济—土地系统城镇化耦合协调演化研究》
在人口—经济—土地系统城镇化耦合协调模型中,任何子系统的单一指标都可能对整体耦合协调度产生影响,扰动协调类型的判断。遵循科学性、可比性、可操作性和独立性原则,通过人口—经济—土地三个子系统的12个指标(表2)构建了城镇化耦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人口城镇化是构建评价指标的核心,选取城镇人口、二三产业就业人口比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作为人口城镇化评价指标;人口城镇化必将拉动经济的城镇化,选取城镇人均GDP、二三产业占GDP比重、出口总额、二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作为经济城镇化评价指标;随着人口和经济的城镇化,更多的土地也将城镇化,选取建成区面积、城市人口密度、人均城市道路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作为土地城镇化评价指标。
图表编号 | XD004269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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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1 |
作者 | 陈笑利、陈俊科、余国新、聂春霞 |
绘制单位 | 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院、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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