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企业水污染排放浓度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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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水环境内部审计模式创新研究——以印染企业为例》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年发布的《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2015年以后新建的印染企业规定了水污染排放量限值。印染企业应将新投入产品和项目产生的水污染排放预估值与国家规定的标准限值进行比较,填写企业水污染排放浓度评估表(见表1),在合理评估风险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指标对新投入的项目进行环境污染评估,出具环境污染评估报告。如果预估值超过标准限值,应停止对产品的投入,并对项目进行重新分析调整,直到污染物项目预估值控制在标准限值以内,从而起到从源头抓污染防治的效果。
图表编号 | XD004213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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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0 |
作者 | 陈燕燕 |
绘制单位 |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