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2012—2016年全区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儿死前救治情况 (%)》

《表6 2012—2016年全区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儿死前救治情况 (%)》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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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2—2016年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儿死亡的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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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的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儿死前接受住院治疗,12.2%死前未治疗,城市地区未治疗比例高于其他地区。省市级医院做出诊断的占57.9%,旗县级医院占37.5%,乡镇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占2.4%,2.2%未就医。城市地区71.5%死前由省市级医院进行诊断,农区和牧区诊断级别以旗县级医院为主(见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