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地区绿地供给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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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可达性和居民福祉关系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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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合理的城市规划和绿地建设,使绿地能够均等地服务于各个社会阶层的居民,满足居民的需求,是城市绿地可达性研究的重要意义所在。为了在城市中保留人们接触和享受自然的机会,研究者、政府和各种环保组织都试图设定绿地供给的“最低标准”(表2)。绿地供给标准的设定与城市规模、绿地资源以及社会经济背景有密切关系,不同地区及组织所设定的标准差异很大。例如,欧洲环境局(European environment agency)将15分钟内能够到达绿地作为欧洲城市环境质量评价的标准之一[90];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延长居民寿命,美国的国家娱乐及公园协会(National Recreation and Park Association,NRPA)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Minute Walk项目来保证居民能够在10 min内到达公园[91];为了保证居民体验自然的机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英国的Natural England组织建议所有居民应当能够在300 m内到达面积不小于2公顷的绿地[92]。我国的国家园林城市评审标准规定,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5 m2[93]。北京市的绿地系统规划文件,综合考虑可持续发展和宜居城市的要求,将人均绿地40—45 m2以及人均公共绿地15—18 m2设定为2020年之前的绿地建设目标[94]。上海市绿化市容“十三五”规划将人均公园绿地10 m2设定为2020年前的城市绿化建设目标[95]。还有研究指出,当考虑绿地供给时,需要考虑不同类型绿地服务半径的差别[37],不同类型的绿地不能完全相互替代。例如,森林公园不能弥补社区公园的缺乏[96]。英国的Natural England组织为不同规模的绿地规定了不同的服务半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