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地区绿地供给标准》
通过合理的城市规划和绿地建设,使绿地能够均等地服务于各个社会阶层的居民,满足居民的需求,是城市绿地可达性研究的重要意义所在。为了在城市中保留人们接触和享受自然的机会,研究者、政府和各种环保组织都试图设定绿地供给的“最低标准”(表2)。绿地供给标准的设定与城市规模、绿地资源以及社会经济背景有密切关系,不同地区及组织所设定的标准差异很大。例如,欧洲环境局(European environment agency)将15分钟内能够到达绿地作为欧洲城市环境质量评价的标准之一[90];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延长居民寿命,美国的国家娱乐及公园协会(National Recreation and Park Association,NRPA)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Minute Walk项目来保证居民能够在10 min内到达公园[91];为了保证居民体验自然的机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英国的Natural England组织建议所有居民应当能够在300 m内到达面积不小于2公顷的绿地[92]。我国的国家园林城市评审标准规定,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5 m2[93]。北京市的绿地系统规划文件,综合考虑可持续发展和宜居城市的要求,将人均绿地40—45 m2以及人均公共绿地15—18 m2设定为2020年之前的绿地建设目标[94]。上海市绿化市容“十三五”规划将人均公园绿地10 m2设定为2020年前的城市绿化建设目标[95]。还有研究指出,当考虑绿地供给时,需要考虑不同类型绿地服务半径的差别[37],不同类型的绿地不能完全相互替代。例如,森林公园不能弥补社区公园的缺乏[96]。英国的Natural England组织为不同规模的绿地规定了不同的服务半径(表2)。
图表编号 | XD004149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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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1 |
作者 | 屠星月、黄甘霖、邬建国 |
绘制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人与环境系统可持续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自然资源学院土地资源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人与环境系统可持续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自然资源学院土地资源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人与环境系统可持续研究中心、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和全球可持续性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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