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加速性对比验证结果》
在0.647Hp.max(喘振高度)进行了发动机加速性对比试验,并在0.647Hp.max喘振工作点进行3次复查验证试验,试验时发动机工作均正常,未再出现喘振现象。其中,慢车至中间加速性对比验证结果见表3,可知调整发动机后,0.647Hp.max上慢车至中间加速时间变长,由于发动机喘振故障未再复现,验证了本文发动机喘振扩稳措施的有效性。
图表编号 | XD004100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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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01 |
作者 | 雷杰、许艳芝、郭政波 |
绘制单位 | 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发动机所、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发动机所、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发动机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