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长江流域24条重要河流水系》
基于流域面积、河长和河流分级数等3个河流特性指标,本文综合选取流域面积大于3万km2或者河长大于500 km或者4级及以上或者3级及以上且汇入长江干流等4个并集阈值条件,确定长江流域24条重要河流水系分别为:长江干流、当曲、楚玛尔河、雅砻江及鲜水河、理塘河/无量河、岷江及大渡河、沱江,嘉陵江及渠江、涪江、白龙江、乌江、洞庭湖及湘江、沅江、资水,汉江、鄱阳湖及修水、赣江,巢湖_裕溪河、太湖等(见表3)。作为参照,“长流规”认定的流域面积1万km2以上河流为49条。
图表编号 | XD004086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1.15 |
作者 | 董耀华、汪秀丽 |
绘制单位 |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水利部江湖治理与防洪重点实验室、武汉大学图书馆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