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折算系数、可获得系数和利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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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木生物质能源潜力测算及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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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折算系数中,灌木林地、经济林、中幼龄林抚育和薪炭林的单位为t/hm2,四旁树、苗木和竹材的单位为kg/株,森林采伐和商品材的单位为t/m3。

式中,La表示林木生物质资源实物总蕴藏量;i和j表示第i和第j种林木生物质资源类型;FRi表示林地生长过程中第i种林木的资源量,具体通过灌木林地面积(hm2)、经济林面积(hm2)、四旁树株数(株)计算而得;TCj表示林业生产过程中所用的林木资源量,包括抚育间伐量、采伐量和加工量,具体通过苗木产量(株)、中幼龄林抚育面积(hm2)、年森林采伐限额(m3)、商品材产量(m3)、竹材产量(根)计算而得;EF表示薪炭林资源量,具体用薪炭林面积(hm2)计算而得;ui、vj和w表示不同种类林木生物质资源量的折算系数。林木的资源量数据可以直接通过相应的统计资料获取,因此计算林木生物质资源实物总蕴藏量的关键在于确定折算系数。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后确定以下折算系数的具体取值(见表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