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支出型贫困程度指标》
现有研究大多从家庭整体考虑,把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且致贫因素集中在患大重病、子女上学、突发事件等方面的贫困称为支出型贫困(谢宇,2017;王超群,2017)。本文借鉴上海、青海等地出台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办法,将支出型贫困定义为:家庭出现重大疾病、子女上学、赡养老人、突发灾祸等情况,虽然可支配收入在贫困线以上,但由于生活成本过高、刚性支出过大而造成的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的贫困现象。借鉴李雪等(2008)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得到的贫困等级认定模型,本文结合实地调查数据,构建支出型贫困程度指标体系,并将指标得分设定为1~10,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38726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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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6 |
作者 | 王立剑、凤言、金蕾 |
绘制单位 |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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