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地方政府与产污企业的博弈支付矩阵》

《表1 地方政府与产污企业的博弈支付矩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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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发包制在大气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基于随机演化博弈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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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支付矩阵假设如表1所示。表1中的各类收益为:(1)正常收益:地方政府不检查的正常收益为0,企业治污的正常收益也为0(实际上两者皆不为0,将其视为0是因为本文关心博弈双方不同策略下的得益比较而非具体的得益数额)。(2)检查成本:地方政府对产污企业的检查成本为D,D≥0。(3)排污惩罚:地方政府检查发现企业不治污时,对企业罚款F(F≥0),并责令其停止排污。(4)企业违法收益:产污企业如果不治污会获得违法收益E(E≥0),其含义为本应支付的治污费用。(5)上级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考评与奖惩:根据“行政发包制”3个要素:强激励、目标考核、问责制,将环境管理领域上级政府对下级地方政府的考核与激励措施分为3类:第1类收益对应与下级努力程度相关的强激励措施。令地方政府每查处一次违法行为得到的激励为A(p,q)。第2类收益对应环境目标考核。上级根据环境质量对下级单位实施奖惩。地方政府纠正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将提升环境质量,并获得收益B(p,q)。第3类收益对应问责制。上级发现了违法排污事件后,对下级实施处罚,用C(p,q)表示。3类收益均为动态收益,收益水平与当前的政府检查概率p、企业排污概率q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