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信阳市主要经济林树种有关经济情况一览》
指桃、梨、杏、葡萄、板栗、樱桃、李、石榴、柿、木瓜(果用)、银杏(药用)等,根据树木年龄,确定生产阶段,填写表2。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信政文[2014]46号文件规定,经济林“按《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执行。零星果树在此基础上,按林业部门技术规程规定的株数密度计算单株补偿价格”,如果计算价值,可根据亩价值除以密度得到单株价值,每亩价值参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3762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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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5 |
作者 | 赵莲花、冯强、龚、刘常明、陈金祥、张家红、扶海锋 |
绘制单位 | 信阳市平桥区林业局、信阳市平桥区林业局、信阳市平桥区林业局、信阳市平桥区林业局、信阳市平桥区林业局、信阳市平桥区震雷山街道办事处、信阳市平桥区震雷山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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