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规制政策梳理》

《表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规制政策梳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论城市共享单车的规制体制:在政府规制与自我规制之间》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对于共享单车,政府规制更具代表性、权威性及正当性,执行手段也更强有力,但存在成本偏高、可能对共享单车发展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充分的信息,以及对共享单车未来发展把握欠佳等问题。自我规制的优势则在于规制主体拥有较高的单车技术水平、充分的运维内部知识及其它共享单车信息等,使共享单车企业可以依靠运维标准、竞争压力或自愿性的行为准则运作,规制成本相对较低且能够及时回应共享单车发展需要。城市共享单车的规制体制应在政府规制与自我规制之间,需要重视自我规制发挥作用的条件,如规制动力充足、程序比较公平、外部参与机会提供及政府能够进行监督等[14]。一是政府规制。政府规制的制定需要集中于政策引导、行业监管、基础设施配套等[15],引导运营商如何在兼顾经济性和公益性上下功夫,为运营商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16];在共享单车市场自调整仍然失灵或市场无法自调整时,根据市场诉求来制定相关政策,提高共享单车政府规制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公开化[17]。二是自我规制。用户是用钱包与骑行体验来投票的,是否需要押金、押金高低、开锁难易、骑行舒适度、安全性能、刹车性能等最终是通过市场实现资源配置的;共享单车运营商出于“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具有自我完善、单车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改善和管理维护增强的内生动力[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