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京津冀地区污染物浓度变化》
※平均浓度 (CO:mg/m3,其他:μg/m3)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严重的问题已经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采取了许多整改措施,2013年8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颁布,明确提出在“京津冀区域内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随后,京津冀区域雾霾协同治理的措施逐渐开展,9月环保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提出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并将主要目标定为,到2017年北京、天津、河北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5%左右,山西、山东下降20%,内蒙古下降10%,其中,北京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12]。经过这几年的治理,空气污染指数在逐年下降。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3636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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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8 |
作者 | 王玲芬、刘悦 |
绘制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