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3组LDH患者治疗后的疗效比较》
注:#表示C组总有效率显著高于A、B两组,P<0.05;&表示A、B两组相比,P>0.05
3 组治疗后进行疗效评价,见表4。其中A组总有效率为73.3%,与B组的76.7%较为相近(P>0.05);但A、B两组总有效率均显著低于C组的93.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图表编号 | XD003623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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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5 |
作者 | 田丙生、孙国栋、刘滨 |
绘制单位 |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