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既有建筑综合性能评价表》
既有公共建筑综合性能根据建筑安全性能、建筑环境性能、建筑能效性能等级按表1进行评定,划分为“不合格、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共4个等级。“二星级”覆盖了大多数合格既有建筑的定级水平,而“一星级”相比性能略低,无须改造但应引起重视;“三星级”的定级要求最高,相比于其他2个星级有着质的提升,也代表着建筑改造的最好水平。3个星级对建筑性能的要求有着较大的差距,同时有着相当的平衡,这也避免了建筑过分提高某一项性能带来的整体性能的显著变化,对建筑改造的综合性和彻底性有着良性的引导。
图表编号 | XD00361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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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5 |
作者 | 成雄蕾、李以通、张成昱、于长雨 |
绘制单位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