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槎滩陂历代主要维修、重建情况》
这样,槎滩陂及附属山田从周氏家族所有转移给“诸有业者理之”,成为乡村社区的公共财产。陂渠的维修与管理责任也由受益农户承担(间或得到官府资助)。1998年维修时,发现了槎滩古陂埋设的两块石刻,铭文为“嘉靖十三年蒋氏重筑”、“甲午严庄蒋重修”。根据灌区大姓族谱记载和出土文物考证,到新中国成立前至少进行了9次较大维修或重建,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36039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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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01 |
作者 | 胡振鹏、肖龙 |
绘制单位 | 南昌大学、江西省泰和县槎滩渠管理委员会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