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各产业部门劳动报酬调整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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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劳动向量与商品价值计量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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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5可知,各影响因素中人力资本对行业收入差距的贡献率达54.71%,符合理论假定,无须据此进行指数向量的调整。模型只选择了这一个一致性因素,忽略了如工作日长度和劳动强度等同样使工资向量与活劳动向量保持一致的因素,所以对二者偏离程度的计算可能偏估,但这一问题由于数据的可得性和匹配性等原因而无法解决。行业垄断及农民工行业占比两个因素与现实发生偏离,需要调整并剔除其影响因素。具体做法是以各因素的贡献率代表其行业均值水平,然后求出(各行业劳动报酬-社会平均劳动报酬)/社会平均劳动报酬,将其与贡献率对应,计算出每个行业劳动报酬调整的百分比。表6中调整数据代表的含义:数据正负号分别代表现该行业劳动报酬水平因为受到非市场因素而导致偏低(正号)或偏高(负号),应予以调整。如,农林牧渔业现有劳动报酬偏低,应调高24.3%;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劳动报酬偏高,应调低23.8%。调整后的各行业劳动报酬数据即是剔除偏离因素后的工资向量,其更贴近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意义上的活劳动投入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