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南极磷虾捕捞八国2010—2014年年度捕捞量 (单位:吨)》
数据来源:南极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网站,详见https://www.ccamlr.org/en/fisheries/krill-%E2%80%93-biology-ecology-and-fishing,visited on 12 June 2018。
维护南极地区较为原始的生态环境,避免使之受到各类资源开发和其他人类活动的破坏,是《南极条约》缔约国的共识。1989年,法国和澳大利亚拒绝签署《南极矿产资源活动管理公约》后,《南极条约》缔约国谈判缔结了旨在全面保护南极环境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此后,南极环境保护逐渐成为南极国际治理最为重要的议题。环境生态已经成为南极地缘政治发展新的主要驱动力。②高举环境保护的旗帜,已经成为各方深度参与南极事务,获取国际道义支持的重要政策考量。然而,挪威是在南极地区拥有重要经济利益的国家,其南极经济产值总量居于世界各国之首。③其中,挪威是南极磷虾捕捞量最大的国家。在2010—2014年期间,挪威磷虾捕捞量占据全球捕捞量的58%(参见表1)。④同时,南极旅游逐渐受到挪威民众的青睐,在2014年和2015年,挪威南极邮轮分别发出了10次和9次南极班次。⑤尤其是在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国推动设立南大洋公海保护区之际,如何维护自身在南极地区的经济利益成为挪威南极《白皮书》的一个关注重心。在2013年7月,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会议期间,挪威就同日本、韩国、中国等在南大洋具有重要渔业和经济利益的国家一道对南大洋公海保护区的设立表示关切。⑥挪威等国的担忧不无道理,从目前的南大洋公海保护区提案以及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推广宣传活动来看,提案国显然倾向于追求将海洋保护区设置成永久性禁捕区。⑦因此,对于在南极地区存在显著经济商业活动的挪威来说,如何在南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之间寻求平衡,塑造良好的南极事务国际形象,是重要的利益关切。
图表编号 | XD00348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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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09 |
作者 | 赵宁宁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武汉大学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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