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安徽省法院关于中国音像系列案件考量因素的差异》
考量因素的采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当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关于限制考量因素采纳的规定,因此各地法院在实际适用法定赔偿过程中对考量因素的采纳差别较大,既有法院针对不同案件当事人,考量因素采纳模板化问题,也有原告相同、被告不同、法院不同,考量因素差距悬殊的情形。本文拟以2017年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音像)在安徽省内的诉讼维权为例,简要说明相同原告背景下,各地法院考量因素采纳悬殊的情况(表1)。在这类案件中,法院确定考量因素的范围不同,而且这种差异的存在缺乏理由。在这种考量因素差异较大的情况下,会极大地凸显法律适用的统一性较差这一弊病,进而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图表编号 | XD003468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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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5 |
作者 | 丁苏婷 |
绘制单位 | 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