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海水中铜、镉、铅、锌的检出限》
在同一条件下采用标准加入法对海水样品中的铜、镉、铅、锌进行同时测定,计算各元素11次测定结果的标准偏差s。按照MDL=s t(n–1,0.99)计算铜、镉、铅、锌的方法检出限[20],计算结果见表3。由表3可知,海水样品中铜、镉、铅、锌的检出限分别为0.64,0.14,0.17,2.0μg/L。采用添加法对实际样品进行测定,得到铜、镉、铅、锌定量限分别为2.5,0.5,0.5,10.0μg/L,满足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对各元素的限量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3432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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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0 |
作者 | 贺舒文、刘莹、薛伟峰 |
绘制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庄河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庄河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窑湾海关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