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5版卡内基高等学校基本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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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师教育机构分类管理的制度构架——基于中美比较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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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主要培养本科与专科层次学生的高等学校来看,在2013-2014年度,主要包括以下四大类第一类为学士学位授予院校,具体细分为文理学院(Arts&Sciences Focus)和多科性学院(DiverseFields)两小类,分别有259和324所,各自占高校总数的5.6%和6.9%。第二类为学士/副学士学位授予

另外,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the Carnegie Classification of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ducation)是美国专业团体研发的具有广泛影响和代表性的高等学校分类体系,基本上一直延续按照高校职能、学位授予层次和学科覆盖度等分类标准。在最新2015版的基本分类(Basic Classification)中,将高等学校分为七大类33小类:博士学位授予大学(Doctoral Universities)(3类) 、硕士学位授予院校(Master'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3类) 、学士学位授予院校(Baccalaureate Colleges)(2类) 、学士/副学士学位授予院校(Baccalaureate/Associate's Colleges)(2类) 、副学士学位授予院校(Associate's Colleges)(9类) 、专门领域机构(Special Focus Institutions)(13类) 与部落院校(Tribal Colleges)(1类)(见表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