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不同处理头季稻理论测产结果》
8月5日进行头季稻理论测产,结果见表4。从表4可以看出,T1至T7处理头季稻产量分别为9 989.0、9 192.1、9 380.1、10 035.2、9 738.4、10 169.4、7 182.6 kg/hm2,T1至T6分别较T7(不防治区)增产39.1%、28.0%、30.6%、39.7%、35.6%、41.6%。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以T6产量最高,其与T4之间产量没有显著差异,二者与T1、T5之间产量差异不显著,显著高于T2、T3、T7的产量;T1与T5之间以及T3、T5与T2之间产量差异不显著,它们均显著高于T7产量。
图表编号 | XD003305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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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5 |
作者 | 邹春华、李小兵、许本元、张继新、钱太平、袁卫东、张求东、谢原利、张舒 |
绘制单位 | 蕲春县农业局、蕲春县农业局、蕲春县农业局、蕲春县农业局、蕲春县农业局、蕲春县农业局、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农业农村部华中作物有害生物综合治理重点实验室、农作物重大病虫草害可持续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土肥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