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年份旱涝等级划分》
根据表1中旱涝等级指数判断,当采用Z指数判断时,共12年为干旱,其中7年为轻度干旱、4年为中度干旱、1年为重度干旱,重度干旱年份为1965年;当采用SPI判断时,共11年为干旱,其中5年为轻度干旱、6年为中度干旱,无重度干旱年份。计算成果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330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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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01 |
作者 | 徐晓、宋子亨、刘军梅、赵月芬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