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主要测试参数与仪器介绍》
天津2016年发布了(DB12/151-201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新建锅炉排放限值为80 mg/Nm3。北京市于2017年4月1日起对全市新建锅炉执行30 mg/Nm3的排放限值[2]。本文以北京市排放限值为标准,采用烟气再循环(FGR)技术,执行30 mg/Nm3的排放限值。该锅炉房已建成智慧热网实时监控系统,可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与传输。采集参数主要包括:锅炉出水温度、出水流量、出水压力、烟气含氧量、炉膛温度、炉膛压力、鼓风机频率、节能器进/出口水温等,采集装置的参数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3293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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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01 |
作者 | 于晓娟、阚德民、顾吉浩 |
绘制单位 | 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唐山市热力总公司、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