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不同等级干旱解除所需的最小降水量Tab.8 Minimum precipitation required for drought relief under different drought
单位:mm
根据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T372-2011)[21],干旱解除的标准为0~20 cm深度土壤相对湿度大于60%。为方便确定干旱等级,利用海北牧业气象试验站测定的土壤容重、田间持水量等数据,将体积含水率换算为相对湿度。经过计算确定0~10 cm、10~20 cm土壤体积含水率分别大于23.06%、大于23.21%为干旱解除阈值。图10为不同土壤底墒条件下干旱缓解所需的降水量阈值,可以看出,当基础体积含水率为0时,0~10 cm和10~20 cm土层解除干旱所需的最小降水量为64.4和93.7 mm,随着基础体积含水率的增加,干旱解除所需的降水量迅速减小。土壤处于特旱、重旱、中旱、轻旱状态时,干旱完全解除需要的最小降水量见表8。
图表编号 | XD003208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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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8 |
作者 | 李红梅、李林、肖宏斌、张调风 |
绘制单位 | 青海省气候中心、青海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青海省气象科学研究所、青海省气候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