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葫芦岛市部分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情况》
辽宁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规定,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2015年,葫芦岛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达到12.5%,2016年起逐年大幅下降,到2017年实现负增长,实际增幅-0.83%(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3191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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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8 |
作者 | 刘力星、苏梦蝶、赵径 |
绘制单位 | 葫芦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葫芦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葫芦岛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