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2017年马鞍山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系数及支付情况》

《表7 2017年马鞍山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系数及支付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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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权重付费法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应用研究——“一权重两系数”为核心的病种权重付费法在马鞍山市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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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病种权重付费管理办法中设定了“住院人次人头比”“处方合理率”“检查费用化验费用占比”“参保人员满意度”等与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规范性密切相关的考核指标,以此计算各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度的考核系数。考核系数越大,表明该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越符合预期标准(考核系数预期标准值为1.1),服务规范性越好。从目前的运作情况看,考核系数的设置对于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的调控作用较明显。从考核系数看,编码3001的医院考核系数为10.377(职工)和1.0348(居民),医疗服务质量管控较好(见表7);从节超比(实际发生额与病种权重付费额之差占实际发生额的比例)来看,编码为3002和2003的医院居民病种权重付费金额超过实际发生额,各医院之间不同的节超比也很好地体现了病种权重付费方式在合理调节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付费额度上的杠杆作用,实现了统筹金支付与医疗服务质量挂钩的再分配(见表7);从住院人次人头比上看,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次人头比均小于预期指标,有力地提升了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医疗服务质量管控的积极性。其中编码为2001的医院住院人次人头比为1.14(职工)和1.11(居民),其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发生可能最低,见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