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重要国家文件中“法治政府”出现的频次》

《表3 重要国家文件中“法治政府”出现的频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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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研究的三阶段述评——基于中国知网1997—2018年相关文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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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的内涵有多种理解,但不论哪一种理解都必须注意到实践的重要性。梳理我国重大法治事件发生的时间,可以发现重大法治事件发生的时间节点与学术研究跨越式增长的时间节点存在高度的对应性。这种事件节点可概括为三类:一是重要的党代会文件;二是除了党代会文件之外的其它重要国家文件,包括国务院文件和党的全会文件;三是其他重要法治事件,比如1999年将“法治国家”写进宪法。相对而言,前两类更加重要。通过考察“法治政府”在这些重要文件中出现的频次,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国家对这一命题的重视程度。但因为党代会讨论的往往是重大社会问题,因此必须将“法治政府”与其他关键词结合起来进行考察。而国务院文件和全会文件则往往集中于某个方向的问题,所以可以只将“法治政府”作为单一关注对象。党代会报告中“法治”相关语词出现的频次和重要国家文件中“法治政府”出现的频次分别见表2、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