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相关标准规定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
现行低压配电网漏电保护的相关标准对于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的要求不相同,见表2。其中,GB 13955—2017《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和GB/Z 6829—2008《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中规定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最大值达30A,显然不符合低压配电网的实际情况。额定剩余动作电流规定的不一致会导致漏电保护产品差异性大、分级保护匹配难等问题,严重影响漏电保护的正常投运。
图表编号 | XD0029945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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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0 |
作者 | 朱淑娟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亿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电力调试分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