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6年东北三省主要税种和三次产业税收收入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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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全面振兴的环境应对与减税政策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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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2017年中国税务年鉴》和财政部网站数据计算得出。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的税收负担是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一个环节。企业成本高和税负重这两个方面既有联系,又有所不同,降成本侧重于减轻间接税税负,而降低企业税负是一个综合概念,虽然企业所得税不构成企业成本,但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和税后可支配收入。就东北地区税种结构和三次产业税负结构来看(见表2),在两个主体税种中,增值税税负高于全国水平,企业所得税税负低于全国水平,除了黑龙江以外,辽宁和吉林的第二产业税负都高于全国水平。这表明东北企业增值税税负与第二产业税负较重,而企业所得税以利润为税基,其税收收入规模与企业盈利能力、利润水平直接相关,在税率不变的条件下由于企业亏损造成的税基减少必然带来收入的下降。但税负相对较轻并不意味着没有进一步减税的空间,应科学设定比较的参照标准,并根据东北发展的现实特征加以全面判断。减税是一个整体性和系统性的改革。就东北全面振兴而言,其主攻方向应锁定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创新税收优惠方面,从而有明确的操作指向而非无序的进行减税。